国际高级海员一年制招收简章
2011-02-14 14:03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数:1050次 我要投稿 收藏本文
为满足航运发展的需要和扩大就业,吸收非航海工科毕业生从事海员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交通部《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交海发 [2006]636 号),受合作航运企业之
托计划 2009 年招募非航海理工科毕业生国际高级海员。现就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符合《STCW 78/95 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法规要求,并能胜任现代化船舶驾驶与管理的无限航区 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驾驶员和能胜任现代化船舶机电设备操作与管理的无限航区 3000kW 及 以/*机员。 一、报名条件: 1、应往届理工科类本科毕业生及理工科类大专毕业生 2、船舶驾驶专业身高170厘米以上,两眼校正后裸视力5.0以上;轮机工程专业165厘米,校正后视力 4.8,五官端正,无色盲、弱、口吃,听力正常,无乙肝等传染病及神经疾病。 3、年龄18—30周岁,男性青年。 二、学习培训: 1、按照海事局规定和要求对学员进行专业技能、专业英语、专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学制1年。 2、培训合格并参加海事局和主考机构安排的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后,达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合格海员要 求,签约航运公司为其办理各项证书,并安排上船工作。 。。。。。。。。。。。。。。。。。。。。。。。。。。。。。。。。。。。。。。。。。。。 五、学习费用 入学前与航运公司直接签定劳动合同,一次交纳15000元人民币用于办理安排入学、办 理证书、安排实习、换理证件、就业安置及管理等,(工作满两年航运公司报销此用); 学杂费由武汉理工大学收取。 注:在航运公司船舶(或管理船舶)任三副或三管轮及以上职务,工作满五年无重大责任过失,航运 公司负责报销所有学杂费(要凭学校学杂费收据)。 六、招聘名额 船舶驾驶20人,轮机管理20人。
培训院校:武汉理工大学 联系人:薛老师
027-87208231
13971276068 地址:武汉洪山区雄楚大道理工大御景名门2号楼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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