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qq为15630609,在他日志的第三页,可以看到这篇文章,我发不了链接。看的我很火,社会上就是因为有这样的老师,我们的地位才这样的,以下是内容:
下午一学生来询问乙肝,猜想应该是因为体检不合格单位不录用吧,骂街呢。。。
没记错的话,国家是有出台什么政策关于这方面的?这些政策说着似乎好听,保护人权啦、人人平等啦。。。其实我想说,不接收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应该是就业单位的权利!很多人会反驳说乙肝病毒是通过体液传染的,不会通过消化道、呼吸道传染,日常的生活接触一般不会传染乙肝,不能歧视等等等等。。。一般,真的很一般。。。核弹头一般情况下也不会爆油炸,能买两个回家摆设摆设吗……
一起谈个话,飞沫溅你身上某个皮肤黏膜破损处?
一起吃个饭,不小心咬伤,被鱼刺、骨头扎伤,又或者有口腔、消化道溃疡……;
一起做个事,意外头磕着了、摔跤了、被刀划伤了……
一起工作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总会有这个那个意外情况,谁都不能保证自己身体每时每刻都是完好的!真有那么理想的话,中国哪来上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有哪个专家敢开口说,以上情况也绝对不会感染乙肝病毒的话,那你可以尽情骂那些躲着你的人!可以说人家歧视你!
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是真的不会轻易传染给其它人,为什么还要在某些行业对其限制?为什么入伍体检还要限制?难道是歧视?其实,国家是知道的,集体生活中,一定条件下还是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染乙肝的,为了保护更多人,一定的限制是必要的!那凭什么单位就必须无条件接收一个"定时油炸弹"呢?再说了,如果,录用了个病毒携带者,以后真的有人被传染了,国家给付医疗费吗?明显是没有!他的不幸,又有谁来负责?再再说,就算不传染给别人,万一你对疾病认识不深,延误治疗,最终肝炎、肝癌、肝硬化而影响生活工作谁又来负责?
不是歧视,有时候是该适当的拒绝,毕竟别人也有保护自己的权利,也珍惜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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