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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正文
2012年01月10日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成都有常住人口万人,其中18岁以下儿童有2066万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47。今天的儿童是未来成都现代化建设的主人,培养体魄强壮、人格健全、知能并重的下一代是提高人口素质、建设千秋大业的基础。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一向以认真和负责的态度,贯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在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高度关心和重视城乡儿童状况的改善,不断采取措施缩小儿童生存、发展的区域差距,保护儿童权利,保障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在全社会倡导树立儿童优先的公民意识,为儿童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环境。近十年来,我市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不断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基本状况,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为使全市群众更为全面地了解成都儿童状况,了解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在儿童发展方面还存在尚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儿童权益保障
  市政府积极推动儿童工作进一步走向社会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继2000年《九十年代成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顺利达标以后,2001年,市政府根据成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安排,正式颁布了《成都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姿态,结合成都实际,确定了到2010年儿童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全市19个区(市)县都依据《规划》,制定了本地区执行目标,全市范围内实现《规划》的措施和工作是扎实而有效的。
  政策保护。成都多年来致力于通过地方性立法来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进而使儿童权益的保护法制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成都先后出台了《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主要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民办学校管理扶持工作意见》、《成都市预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办法》、《关于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的实施意见》、《成都市社区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成都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2006—2010年)规划》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对儿童的生命权、生存与发展、基本健康和保健、家庭环境和替代性照料、教育和文化活动以及残疾儿童的特殊保护等均有规定,使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框架和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行之有效。
  组织保障。为了切实保护儿童权益,成都的立法、司法、政府等国家机关都建立了相应的机制,以监督、促进和实施保护儿童工作,保证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地方性立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委员会内设立了妇女、儿童专门小组,配有专职人员。市政协设有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其职责之一是监督和促进有关儿童、青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并就这方面的问题和情况向国家机关的立法、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成都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是市政府促进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机构,两个委员会都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主任,由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规划》,为儿童办实事。各区(市)县组建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并指导当地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团体和组织也承担了大量保障儿童事业发展任务。
  司法保护。成都在司法程序中十分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成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采取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的办法,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也采取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的办法。法院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在社区,采取教育、感化等多种方法开展青少年社区帮教工作,利用结对子、交心谈心等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展个别重点教育,巩固监所改造成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目前全市法院有青少年法庭21个,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21个。截至2010年底,共有6552名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
  二、儿童的健康与保健
  市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儿童的健康和保健,为保护儿童的生命和健康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明显。
  强化出生缺陷干预。从2006年起,政府主导全面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全市建立起了政策干预、知识干预、技术干预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整体联动干预机制,大力推行以知识干预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重点的干预措施,对新婚夫妇开展民政婚姻登记、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咨询指导“一条龙”服务,实施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童符合再生育政策的父母实行专家“一对一”免费优生咨询全覆盖。截至2010年底,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群众知晓率城区、农村分别达92、86,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669,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7679,累计发放叶酸片近38万人份,待孕妇女叶酸片登记发放率达987%,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符合照顾再生育家庭专家“一对一”免费优生遗传咨询全覆盖。通过这些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问题的发生。
  加强儿童医疗保健。全市以乡镇公立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了市、区(市)县、乡镇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向广大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划免疫服务。在统筹城乡发展、实施灾后重建工作中,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农村儿童的医疗保健水平,恢复重建了152个乡镇卫生院。全市现有公立医院250个,妇幼保健机构20个。2000年到2010年,全市共投入375亿元,强化乡镇卫生院、县、市的妇幼保健系统建设,使全市妇幼保健环境和条件得到进一步优化,极大地满足市民妇幼医疗保健服务需要。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了“母婴安康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保障各项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儿童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据全市妇幼卫生监测显示,成都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1760%。、223%。下降到2010年的601%。、796%。,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从2000年的8210提高到2010年的9525。2010年,成都常住人口出生率为6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略高于正常值域上限。
  预防儿童传染病。成都自1978年实行免费对儿童进行接种卡介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等6种疫苗工作,为儿童提供有关疾病的免疫预防。2000年,全市实现普及儿童6种传染病免疫目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现计划免疫各种疫苗接种率90以上;自2008年开始扩大疫苗接种,将甲肝、流脑等15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计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到2010年,全市卡介苗、百白破、乙肝、脊髓灰质炎、麻疹5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7,其他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0以上。计划免疫工作的普及有效预防了儿童传染病,儿童传染病大幅度下降,同时也降低了相应传染病的死亡率。据全市常规疫情报告资料:2010年麻疹发病39例,百日咳发病1例,无白喉、脊髓灰质炎发生;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在全市范围对适龄儿童实现普及接种。
  重视儿童营养和食品安全。成都不断改善儿童的营养保健状况,采取多种医疗保健措施,促进母乳喂养、优化儿童膳食结构,2010年实现了以县为单位0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851;全市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从2000年的46下降到2010年的111,儿童营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成都市把加强对母乳代用品、儿童食品的日常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食品监管的重点内容,从产品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的出厂检验全面实施重点监管,使我市儿童相关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努力保障儿童食品安全。
  推行儿童住院大病保险。全市在2005年8月推广实行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成为全国第三个实施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的城市。2007年1月,在不提高城镇儿童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投入,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年120元,医疗待遇按成年人200元筹资标准执行。2008年儿童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截至2010年,全市城乡参保儿童达万人,其中属民政、残联资助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对象的3315万名少儿参保给予全额资助,全市参保率达100。享受住院实际报销和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的儿童为1847万人次,保证了贫困家庭儿童能够及时看病就医。
  三、儿童教育
  市政府一直把儿童教育置于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优先地位,将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作为提升城乡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成都儿童教育事业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发展均衡教育。市政府打破城乡分割局面,全面优化全域成都中、小学布局,实施教育资源与教育需求统筹,设施装备、资金投入、教师配备、教育质量评估等城乡一体化,积极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2004年至2007年,一次性筹集建设资金10亿元,高标准新建和改扩建了410所学校,覆盖全市96的乡镇;近三年,全市投入72亿元,完成了193所薄弱学校校舍改造、技术装备配备工作;2009年灾后重建的169所中小学校如期交付使用,建设面积1528万平方米,就读于板房学校的17万余名学生全部回到永久性校舍学习,灾区基本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项目共1803个,已完成1460个项目,涉及595所学校。全市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提前一年达到国家基准定额标准。2009年,全市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902元和1351元。到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约亿元(其中,农村教育投入7133亿元),较2000年的225亿元增加459倍。
  夯实学前教育。成都市各级人民政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发展幼儿教育,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一起办幼儿园的格局。截至2010年,全市共建幼儿园1724所,在园幼儿326万人,35周岁儿童入园率达965。
  实施素质教育。成都市政府坚持以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儿童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促进他们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整顿、规范学校学科培训和竞赛,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消除义务教育60人以上大班,启动小班化试点工作,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质量和效益,加大信息化、互动式、实践性教学的比重和综合素质评估;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实施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制度,初中毕业生凭初中毕业成绩或毕业证免试升入中职类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次作为学生过程性评价、成长性评价及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指标;科学制定远郊、近郊和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切实缩小区域教育质量差异。1996年,按中国现行测定普及小学义务教育的标准,全市基本普及了9年义务教育,2005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小学入学率100、小学升学率1051、辍学率00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16、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9977、初中辍学率028。女童教育得到平等对待,男女儿童入学率差距逐年缩小,2010年全市女童小学、初中、高中入学率分别是9997、997、913,男女性别差仅为287。
  重视艺体美素质培养。现代素质教育强调以德育人,以美陶冶人的性情,丰富孩子的心灵,由此充实儿童的精神世界。成都实施素质教育中重视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塑造,在学校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三创两育”活动、“国学经典诵读”、《成都故事·百家谈》公益讲座活动等,开展文艺表演、电影放映进校园活动,每年在乡镇、村小学、幼儿园等地完成木偶、皮影等演出1000场,电影放映1000场,约100万名少年儿童观众受益,丰富了孩子们的文化生活,由此而起到培养少年儿童高尚审美情趣和豁达情操的作用。全市少年宫、少儿艺术学校等各类校外活动机构开发出少儿舞蹈、钢琴、美术、书法、声乐、小主持人、跆拳道、武术、乒乓球等20多个艺体美培训种类。2001年以来,约400万名少年儿童参加了培训。全市还组织举办少儿艺体美活动,为孩子们提供艺术展示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艺术修养。到2010年,全市少年儿童获得全国、省、市举办的音、体、美等竞赛奖项约103万人次。
  救助失学儿童。各级人民政府把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儿童就学纳入扶贫计划,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机制健全、多元混合的教育资助体系,始终保证教育资助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不重不漏满覆盖”。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凤凰工程”、“圆梦工程”、“宏志班”、“金秋工程”等项目,通过“百万爱心行动”、“1(家)1助学行动”等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设立助学金。全市的救助失学儿童工作有序开展,从2004年开始,农民工子女上学纳入城镇学校体系;2005年,将贫困家庭学生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中小学生健康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将农村留守子女纳入教育服务体系。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约269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319。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子女约有194万人,分别在613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就读,保证了每一位儿童不因家庭贫困、不因户籍身份失学。2010年,全市基础教育各项资助约8亿元,资助学生135万人次,受助学生每年平均接受资助593元。2010年,我市儿童辍学率为005,流失率为001。
  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都与家长教育观念、教育方式密切关联,因此,为家长提供系统、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至关重要。2003年,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组建了成都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挥专家、教师、老干部、老模范和家庭志愿者等的作用,通过在学校创建家长学校、在社区举办母亲课堂、开通家长咨询热线、在传媒创建“教子有方”专栏、每月在成都图书馆举办“父母大课堂”公益讲座等推广方式,以固定讲座、流动讲席、巡回报告会、亲子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子方法,提高教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有率达998;1100个社区建有家庭教育站(点、母亲课堂),建立率达90;2001年至2010年,共举办各类家庭教育讲座场,这些传播活动吸引了大批家长听众,使百万家长受益,达到了为儿童健康成长培养合格家长的目的。
  做好特殊教育。市政府将残疾儿童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统一安排,对残疾儿童教育的职责、特点、发展方针、办学渠道、教育方式等做了特殊规定,通过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一样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到2010年底,全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已达18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46个,在校生总数(含随班就读学生)达4319人。
  四、儿童特殊保护
  重视残疾儿童保护。成都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特殊保护,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作为代表、服务和统筹残疾人事业的管理机构,对本地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实施服务和管理,努力为残疾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据市残联基础信息平台提供的数据,2010年,全市0—18岁残疾儿童数为1421人。为了促进儿童的残疾预防与康复,成都市相关部门大力推行强化计划免疫、进一步治理地方病、改水改厕控制环境污染等措施,控制出生缺陷,改善残疾儿童生存的环境和条件。成都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中心专门为0—6周岁脑瘫、听障、言语、智力、孤独、残疾儿童提供评估、学前教育康复等服务,先后实施了“听力助残”、“聆听奥运·启聪行动”、聋儿“人工耳蜗”手术、“聆听和谐健康工程”、“心连心救助健康工程”、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农村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介入治疗等项目,投入资金2022万元,为753名聋儿、先心病患儿进行康复性治疗和训练。在全社会的关心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得到了许多实际帮助,康复率从2000年的5提高到2010年的7874。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随着我市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或居住,随即带来了被外出务工父母留在原籍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截至2010年底,我市有农村留守儿童45万余名。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城乡儿童共享平等的生存、发展权益,积极从政策、资金以及社会发动等方面,推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6〕76号),确定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护权益的三大目标,建立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市、县、乡三级政府责任体系,在镇、村搭建社会服务工作平台,将促进留守儿童的保护和发展纳入了政府民生目标。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带来的心理失衡等问题,开展爱心志愿者服务,在留守儿童较多的村建“寸草心”家园,组建当地“爱心妈妈”服务队180多支,志愿者达1200余人,先后为数万名农村儿童提供了心理抚慰关怀和学习辅导、兴趣培养、家庭教育、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服务。已在都江堰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等区(市)县共建150个“寸草心”家园,作为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阵地,长期开展活动。
  五、儿童福利
  成都的儿童福利工作是儿童工作的特殊组成部分,政府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护养育儿童的儿童福利机构和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的经费和工作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集体集资、发行福利彩票和社会捐助为辅。2001年以来,市财政用于福利院儿童养育费用2752万元,专门用于改善儿童福利院办院条件的投入达3639万元,社会捐赠1849万元,保证了收养的孤残儿童生活的基本需要。
  监护养育。国家和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负责对在天灾和不可预测事故中失去双亲的孤儿、因身患难以完全康复的智残、肢残等重残或因严重疾病而被父母遗弃的儿童实行集中监护养育,也采取了部分由国家提供供养费,分散在社区群众家中寄养的方式进行监护养育,直到他们长大成人。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痴呆和重残孤儿实行国家终身供养。截至2010年底,由市政府投资建立的儿童福利院2所,监护养育孤儿和被遗弃的病残儿童2546人。此外,部分区(市)县还兴办了孤儿学校、康复中心、弱智儿童培训班、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中心、社区康复站等。社会个人或组织还兴办社会福利机构33家,使这批需要特殊保护和特殊关爱的儿童重新得到家庭的温暖和社会的关怀,得以健康成长。
  实行“养、治、教、康”相结合。儿童福利院、儿童村对监护养育的儿童重养、重治、重教、重康,一批羸弱无助的孤儿和被遗弃的病残儿童在福利院得到精心照料和养育。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我市57名孩子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下,愿意集中供养的都先后被安置在儿童福利院,生活和学习费用大都由国家负担。自儿童福利院、儿童村建成以来,已有81名孤儿在这里长大成人后走上了社会。儿童福利院十分重视对身患重病或有严重先天性残疾儿童的医疗和康复,拥有较先进医疗设施,有一支热爱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专业人员,能满足儿童的基本医疗需求。对重度病残儿童,儿童福利院将其送往所在地区医院进行治疗,使病残儿童最大程度地得到救治。截至2010年,全市各类儿童福利院、孤儿院(所)共收养孤儿、残疾儿童2630名,使他们得以共享大家庭的温暖。
  群众性助孤活动不断扩大。政府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孤儿健康成长。近年来,群众性助孤活动日益深入,涌现出一批助养人志愿队伍和助养人队伍,政府倡导的“好心人抱一抱孤儿”、“为孤残儿童献爱心、送健康”、“援助孤儿大行动”、“爱心同盟”等活动,均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在这些活动中,许许多多家庭或在节假日或在平时纷纷将儿童福利院的儿童接到自己家中,生活在儿童村的孤儿平均每人有2—4位助养人,使他们能享受到亲人一样的温暖和爱抚。
  广泛开展儿童慈善救助。成都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赈灾济民、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救助精神,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全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机构健全。全市群众关心人道救助、慈善事业,积极为孤残儿童养育、救治和教育捐款捐物,通过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参与到儿童慈善救助中。从2001年至2010年,成都市红十字会系统共争取各界援助款物2417亿元,成都市慈善总会共募集社会捐助万元。近年来,成都市红十字会汇聚社会各界爱心,援建学校、卫生院(站)、农民新村近400个灾后重建民生项目,其中中小学校83所,卫生院(站)113个。还通过“红标·成都”——备灾、济困、扶弱、助医、助学、助老、助残七大救助行动,开展卫生救护知识进校园和“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学急救活动,普及成都中小学生和家长急救知识与技能459万人,援助边缘地区红十字书库近100个,救助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先心病患儿、白血病患儿、腭裂儿童等1341人。2006年以来,市慈善总会开展了“阳光育苗工程”,共对名低保户家庭在校生实施生活救济,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健康成长。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村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2329万元和512万元的物品,全部用于改善办院条件和贴补孤残儿童养育开支。
  结束语
  成都在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市政府也清醒地看到,由于成都正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进程中,改革将更加深入,发展将更加快速,城市与农村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各种矛盾也会逐渐显现,儿童工作不少方面还需要继续改善。比如:由于环境污染、母婴传播感染性疾病等因素影响,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病残儿童的矫正与康复治疗还需强化;儿童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体系亟待完善等等。儿童成长需要特殊呵护,儿童发展需要全社会协同促进。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断解决儿童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改善城乡儿童健康、教育状况仍然是各级人民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成都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继续为之不懈努力,与全市人民一道,在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目标定位下,共同推进成都儿童事业更大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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